三明学院公共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则

发布时间:2021-12-31浏览次数:101

    多媒体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公共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特制定公共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如下:

1.公共多媒体教室是学校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为了保证多媒体设备的安全,教室一般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非教学活动。

2.公共多媒体教室的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按教务处下发的课表对相应的多媒体教室进行使用管理。

3.非教务处安排,确因教学需要使用公共多媒体教室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在教务系统提出教室借用申请,经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多媒体设备。

4.教师初次使用公共多媒体教室应先学习和掌握各种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以免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如使用自带设备如笔记本,iPad等,请自备各种转换器及转换头,学校现有视频设备仅支持VGA及少量HDMI接口。

5.公共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设备使用均由上课教师负责操作。学生及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6.教师要对自己使用的多媒体课件进行杀毒处理,以免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在多媒体教室安装、卸载软件。

7教师请勿将装有液体的容器放置在主控桌上,以免液体渗漏造成主控台设备损坏。注意保持操作台面清洁,不得将粉笔头、杂物弃于操作台内。

8学生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教室,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注意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作为标准化考场的多媒体教室内有高清摄像头,请师生不要有不文明举止,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的不当行为加以制止。

9、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经常注意多媒体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电话联系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的故障及教室门牌号。

10、公共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管理由教务处、网络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共同负责。如有需要调整迁移多媒体设备请先联系教务处及网络中心。

网络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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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1.视频监控拷贝

    ①教务处拷贝相关视频需登记拷贝视频的详细信息及拷贝人。

    ②教师申请拷贝教室监控视频,需填写视频拷贝申请并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拷贝。

    ③学生拷贝视频需经由辅导员代理相关申请。

    2.调频发射台

    现有两处调频发射台为学校国家四六级英语听力考试专用,如有其他各类考试及竞赛使用请以二级学院名义,提前一周向网络中心(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