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资料使用管理规定
1、音像资料是学院重要的教学资源,是广大教师共有的教学资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为己有。
2、音像资料是为教学服务,教师因教学需借音像资料,必须办理相应的借用手续,到期如数归还。
3、教师借用音像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和爱护音像资料。如属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必须及时填写财产保损单,经有关领导批准进行报损。否则,将收取音像资料原版的成本费。
4、为了提高音像资料的流通利用率,也为了防止音像资料的流失,借用音像资料时必须缴纳适当的押金。
5、教师借用音像资料时,不能借用原版资料。应提前一周与音像资料室管理人员联系,以便及早复制。
6、各系教师可及时提供对教学有用的音像资源信息给管理老师,以便及时购买或录制。
7、杜绝收集复制内容反动和不健康的音像资料制品。
8、要注意音像资料的保存环境。做到防热、防潮、防霉等管理措施。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