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演播厅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5-20浏览次数:158

新闻演播厅使用管理规定

 

    一、新闻演播厅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非演播厅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新闻演播厅内的所有设备须登记入帐,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爱护演播厅内设备,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除仪器设备,一旦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各类设备能正常运转

五、加强安全防卫,电视演播厅内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

六、演播厅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抛纸屑果壳,演播厅周围禁止玩耍,以保持演播厅环境整洁安静。

七、管理人员应认真督查设备使用情况,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以及卫生等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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