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全自动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5-20浏览次数:164

多媒体全自动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多媒体全自动录播教室主要用于精品课程、教学比武、讲座等教学过程的录制与广播,教室管理责任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需要进行课程教学录播的教师或部门,应提前三天填写“拍摄申请单”,送交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育技术科,以便统一安排。

三、任课教师要提前10分钟进入录播教室,打开并检查多媒体教学录制设备,若设备存在故障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

四、学生应安静有序地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吃零食或乱扔纸屑。

五、教室内的设备必须严格由教师按照《多媒体全自动录播系统操作规程》执行各项操作,学生不得操作。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六、使用者应爱惜教室内的设备,严禁拆卸机器。若需接入其他设备,须事先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行,如因使用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爱护本教室设备和设施,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搬动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机柜后台。

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注意防火、防水、防盗和安全用电。

九、上课结束后,教师应安排学生搞好教室卫生、排好桌椅,并填写《多媒体全自动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