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闻演播厅设备正常使用,提高演播厅的使用率,进一步为教学、科研及宣传服务,结合新闻演播厅特点,制订如下使用管理规则:
1.新闻演播厅由教育技术中心专人负责管理,未经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
2.申请使用演播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使用申请,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新闻演播厅。
3.在使用新闻演播厅时,要爱护演播厅内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结束后登记好使用记录。
4.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演播厅内仪器设备,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5.加强安全防卫,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把新闻演播厅内的仪器设备带出演播厅,原则上演播厅内设备一律不准外借。
6.演播厅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带食物进入。使用单位或个人应保持演播厅内卫生、整洁。演播厅周围禁止玩耍、喧闹,以保持演播厅环境安静。
7.管理人员应认真督查设备使用情况,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以及卫生等工作。
三明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2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