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录音、录像资料,合理利用资源,进一步为教学、科研及宣传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则如下:
1.中心所收集的录音录像资料必须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安排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使用,以加强录音、录像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录音录像资料。
2.中心的录音、录像资料主要为本校教学与宣传服务,原则上不得随意对外使用。
3.资料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借用手续后方能借出,外借资料必须使用复制版。
4.管理人员对拍摄、录制好的录音、录像资料要及时归类编号入库保存。
5.管理人员对录音、录像带要定期缠绕,使用完毕须后将磁带倒至起始处,并竖立放置。
6.录音录像资料的保管,要逐步实现科学化、标准化。库房温度保持在18――24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0%――60%。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要特别注意防尘、防光、防辐射,通风要符合国家标准。
7.要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
三明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2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