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三明学院办公自动化平台(OA)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2-05-04浏览次数:16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三明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校园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科[2002]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发布《关于加强三明学院办公自动化平台(OA)管理的规定》,希望全校教职工以及各系、部门按照规定》,加强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管理。

一、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帐号申请的条件与程序

1.用户帐号申请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凡是三明学院人事处有在册的教职工,以及我校人事处聘用的外校人员,校内各系、部门均可申请注册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为了确保学校网络办公平台利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本平台原则上不对校内学生和校外人员开放。

    2申请人计算机软硬件运行环境要求:申请者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好软硬件环境。PC机最低配置为58632M内存、1G硬盘,IE4.0以上浏览器,中文Win95(Win98)word或者wps2000等办公软件,并按要求自行安装好互联网要求的有关设置。

2.用户帐号申请的程序

    1符合办公自动化平台规定条件用户帐号申请人,必须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取“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帐申请表”(或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申请表(见附表)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管理人员,要对用户帐号申请人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用户帐号申请人,中心管理人员要及时为新用户建立帐号,用户帐号与初始密码由中心管理人员负责通知,个人用密码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设置。

3)由于工作需要调动的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本人应以书面报告形式,及时提交到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管理人员,并注明新工作单位。管理人员要为调动的用户及时更改单位名称和调整人员名单,并对调动的用户重新备案。

二、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信息管理员用户帐号的授权

1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授权,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用户,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管理人员只授于普通用户的基本权限(如浏览平台的各种通知,发布个人信息等)。

2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授权,对于工作需要某种权限的各系、部门信息管理员用户,各系部门负责人要对信息管理员用户的申请表进行审批,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管理人员根据审批意见,授于信息管理员用户的权限级别或特殊操作员的权限,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3)对于信息管理人员的调整,各系部门领导要重新指定信息管理员,并对信息管理员用户的申请表进行重新审批,中心办公自动化平台管理人员根据签署意见方可变更,并重新进行备案。

三、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信息发布的管理

1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信息发布,只授权于各系、部门指定的信息管理员,其他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各系、部门的信息管理员,只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

2)学校文件和通知公告,经党政办负责人审批后,由党政办信息员发布;各系、部门办公信息发布,要按照公文审批程序,经单位负责人签发后,由本单位信息员发布。信息员要将文件和通知公告原件存档备案。  

3)各系、部门信息员发布信息,须注明发布单位、时间,以及文件和通知公告的重要程度级别等。

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信息发布,只限于办公信息发布,不得发布绝密文件或试卷、试题等要求保密的文件。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三明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违反《三明学院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管理条例》处理。

规定由三明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明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09513

 

 

 

 

 

 

 

 

 

 

 

 

 

附表:

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用户申请表

 

姓名

 

工作证号

 

单位

 

科室

 

职务

 

职称

 

Email

 

电话

 

是否申请信息管理员

 

信息管理员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备注

 

 

注:1.工作证号以人事科登记的号码为准。

2.表格填写完毕经单位盖章后,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3.学校办公自动化平台管理人员联系电话8397213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