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出口线路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4浏览次数:160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思政﹝201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三明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17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办公网络和学生宿舍网络由学校统一规划和安装,不允许有私自接入校园网络、擅自租用独立专线连网对外开放、私自设置代理或私接路由器等行为。接入各运营商网络需纳入校园网络中心统一出口管理。因工作需要直接连接互联网的单位(部门),需向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再安装。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如有安装其他运营商线路的部门或个人请于2022年1月28日之前通过办公平台向网络中心陆招兰老师(联系电话:18005985896)报备,并补签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网络中心)

2022年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