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消费支付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浏览次数:62

关于规范校内消费支付方式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暨广大师生:

为保障校园食品用品安全,做到校内消费者所购物品有源可查,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建设了规范的交易平台。目前,已完成且能正常使用的有校园一卡通系统、建设银行通用二维码平台。

2017322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三明学院商户使用移动支付结算管理暂行规定》,该办法明确规定:学校将统一规划,对多种结算方式进行统一管理。自201751日起所有师生只能采用学校指定的方式完成付款结算,商户必须采用学校指定的方式完成收款结算。目前学校指定的移动支付方式有校园一卡通、电信翼支付(在建)及建行通用二维码(包含龙支付、微信、支付宝)。同时明确规定,商户不得接收现金、使用个人支付宝或微信账号。

请广大师生在校内食堂或商铺消费时,使用校园一卡通或扫建行通用二维码(包含龙支付、微信、支付宝),停止现金消费,杜绝向商户个人二维码帐户付款。

特此通知,请广大师生理解与积极配合,并协助我们进行监督。谢谢!

20170426 关于规范校内消费支付方式的通知.docx

计划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7426日